东莞长安乌沙医院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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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乌沙医院2016年“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的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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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医字[2016]14号附件一:

关于东莞市长安镇乌沙医院

2016年"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的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卫生计生系统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卫[2016]38号文件精神"及长安镇政府教育"关于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推动全镇医疗卫生系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工作不断向广度和深度拓展,扎实推动核心价值观落实、落细、落小,使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监督检查,调动创建工作积极性,落实创建工作责任,提高创建工作效能。

因此,为扎实推进深化拓展我院精神文明创建,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着力提高广大职工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不断把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引向深入,力推医院科学持续发展。现根据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总体要求

在市卫生系统、镇政府教育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东莞市委、市政府、市卫生系统、镇政府教育部署,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依据,以《长安镇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总体实施方案》中"行动"为主要内容,结合本方案,紧扣深化我镇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为工作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以强化服务质量为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扎实有效的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的活动。

二、活动工作目标

通过丰富多彩的深化活动,努力实现我院文明争创活动开展有序,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全体职工广泛参与;行业风气健康向上;职工文化素质、道德水平稳步提升,全员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切实落实我院2016年"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的各项工作,做到"氛围优越、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乌沙医院要努力当好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的排头兵,为我镇、我市院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打下坚实牢固的基础。

三、组织机构

成立东莞市长安镇乌沙医院"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院本活动的落实,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支部书记兼总经理刘瑞元
执行组长:业务院长邱生友;
副组长:经营院长林奇红;
 
成员:
总经理助理兼健康管理科主任杨志勇、
院办主任/支部办主任兼人力资源部总监赵甜甜、
品牌发展部总监兼工会主席詹祺、
医务科主任兼医保办主任王遵吉、
支部委员/护理部主任兼感控办主任宋海娥、
客服部主任兼孕妇学校负责人管丽娟、
财务科总监饶修林、
总务科主任魏益明、
信息科主任林伟华、
支部委员郑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院办公室主任兼任,主要职责:

1、在医院"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执行组长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和完善本活动的工作方案,协调本活动有关工作;

2、全面掌握医院本活动工作进度,综合上报本活动相关信息等日常事务;

3、负责督导各职能部门完善医院本活动工作资料的收集、汇总、建档工作;

4、做好与本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5、协助执行组长做好本活动工作的书面总结与本方案完成情况的奖惩措施;

6、医院本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及目标分解与责任部门

(一)营造浓厚氛围

按照"美观大方、整齐有序、抬头可见、亮点纷呈"的总体要求,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的宣传,确实达到"四有":

(1)张贴公益广告。我院要在门诊大堂、电梯、走廊、食堂、办公室、会议室等醒目位置和人流密集场所,以"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等作品为素材,根据实际张贴公益宣传广告,我院张贴数量应高于40幅。("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等作品可从中国文明网或东莞文明网下载,也可以通过360云盘客户tswmdjzg@cntv.comm下载,密码12345ab.发布时不得覆盖"中宣部宣教局"字样或删除原图落款单位名称)。

责任部门:品牌发展部,协作部门:院办公室、各楼层科室。
 

(2)制作宣传专栏。我院要在院内大门口两旁、候诊室、休憩区、孕妇学校及院多功能厅、员工食堂、宿舍楼大门口处各设置一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栏,要利用宣传栏、宣传展板、墙报、院内电子屏等形式充分宣传。同时,要在院区外大门口建设一条"宣传长廊",结合展示本院特色文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的具体实施情况,进一步搞好渲染烘托。

责任部门:品牌发展部,协作部门:院办公室、信息科。
 

(3)有台牌、胸牌和墙报。我院要统一设计制作个人办公桌台牌和胸牌,将"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印在台牌或胸牌背面,并向全院每个科室印发一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图文墙报,要求各科室张贴在办公室醒目处,并要求各科室员工学习背诵,领导小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要适时进行抽考,确保全体人员耳濡目染,对"24字"了然于心。

责任部门:品牌发展部,协作部门:院办公室、各楼层科室。
 

(4)有创新载体。我院要利用官方网www.wsyy120.com、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官方微信群、官方QQ群积极发布公益广告,每周刊发2篇以上相关动态新闻,网站首页要制作动态flash,浮动显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要充分利用院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内容,滚动间隔频率不超过5分钟;触摸式导诊、咨询系统,要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设计屏保图片;要运用微信、微博等渠道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或动态新闻。

责任部门:品牌发展部,协作部门:院办公室、信息科。

(二)整治环境卫生及目标分解与责任部门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创建卫生城市"成果,大力整治院区内外环境卫生,确实做到"三无":

(1)公共场所无吸烟。加大禁烟控烟宣传的力度,更新已损坏的禁烟标识。我院张贴禁烟标识时要做到整齐统一。加强对吸烟人员的劝导,及时清理地面、绿化带等地方的烟蒂,努力创建"无烟医院"、"无烟单位"。

责任部门:总务科,协作部门:"控烟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2)院区卫生无死角。严格落实"门前四包"(包公益宣传、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维护、包市容秩序)责任制,全面清理卫生死角,及时清除院墙及周围的"牛皮癣"。加强灭鼠、灭蚊工作,添置"除四害"设施。医院出入口及院区内坚决杜绝乱摆卖、乱搭建、乱拉挂、乱堆放、乱吐扔、乱停放等"六乱"现象。

责任部门:总务科,协作部门:清洁组、保安队。
 

(3)垃圾储运无暴露。垃圾密闭收运,不得暴露。医疗垃圾全部有专用容器收运,避免与生活垃圾混合。医疗垃圾暂存间要标识清晰、明显,暂存间内做到专间专用,不能存放其他杂物,紫外线消毒等设施安装规范,无人值守时必须关门上锁。

责任部门:总务科,协作部门:感控办、各科室。

(三)优化就医秩序及目标分解与责任部门

加强医院建设的精细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大力营造文明有序、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确实做到"三个完善":

(1)完善院区管理。我院应加强美化绿化净化院容院貌,加强服务场所的整治,做到内外环境整洁有序,候诊区、门诊室、输液室秩序良好。优化医院设施布局,合理设置院区内行车路线,加强车流管理,引导院内车辆有序停放与流动,防止造成拥堵。完善各类无障碍设施,确保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责任部门:总务科,协作部门:保安队、车队、客服部。
 

(2)完善就医流程。我院应进一步规范门急诊、入院、出院、转院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增加预约门诊号源,扩大预约比例,实行"预约优先",合理安排患者就诊、检查,缩短在医院候诊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分层分区设置挂号、缴费窗口,有效引导和分流患者,确保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服务快捷,等候分别不超过15分钟。

落实医院服务文化。完善门诊简介、预约挂号和医生坐诊时间安排公示,为患者提供选择医生的服务。公示医疗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透明度。每月通过意见箱和发放调查问卷,征询病人意见,在医生和患者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责任部门:经营管理部门,协作部门:客服部、财务科。
 

(3)完善信息引导。我院应在医院大门、住院部、门诊部等位置设置医院平面图,标识目前所处位置。要在醒目位置设置主要收费项目公开栏。各类引导、安全、等标识简洁、清晰、明显,各类公益广告协调有序。要通过新媒体、微平台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提供提示、告知和查询服务。

责任部门:品牌部,协作部门:经营管理部门、财务科、总务科。

(四)提升服务能力

坚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医疗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与促进医院发展相结合,确实抓好"三项活动":

(1)志愿便民服务活动。我院应设立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站,组建公益活动志愿服务队伍,每周至少开展2次公益活动。

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理念。进一步弘扬"奉献他人,提升自我"的志愿服务理念,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阵地,如宣传橱窗、LED显示屏、手机短信和微博等进行广泛宣传,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让医院干部职工、来院就诊患者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并落实到行动中去,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志愿服务社会氛围。

积极推进医疗卫生走进社区志愿服务。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开展扶贫济困、扶老助残等帮扶系列活动,激励并联同医院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积极组织医院医疗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开展义诊活动,送医进社区,为社区群众提供精湛的医疗卫生技术服务和健康咨询服务,并发放免费健康知识宣教材料。

门诊部及各住院科室要设立便民点及便民箱,为患者免费提供饮水、应急电话、轮椅、纸、笔、针线等等便民设施。开通免费WIFI,向社会公布医德医风举报投诉电话,设置投诉(意见)信箱,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问题,召开座谈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树立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

责任部门:经营管理部门,协作部门:品牌发展部、公益义诊组、客服部。
 

(2)"文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并设置"善行义举榜"。我院积极倡导全院人员文明用语和文明礼仪,要求医务人员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胸牌,做到服务热情、举止得体。广泛开展"文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我院将要开设"文明服务之星榜",以张贴先进典型的照片形成一个"善行义举榜",每个季度更新一次。

责任部门:院办公室,协作部门:品牌发展部、客服部、工会、各科室。
 

(3)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学习教育。加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宣传力度,要求党员佩戴党徽,强化社会监督。联系实际讲好党课,以讲促学、以课促训,激发党员奋发有为、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组织党员带头争创"文明优质服务示范单位"、"文明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围绕促进医院科学发展,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活动。推广党员承诺制,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守住为人做事的底线,在各项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出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促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推动行业作风建设。

责任部门:党支部办公室,协作部门:院办公室。
 

(4)大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建立"道德讲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充实讲堂内容,提升讲堂水平,充分发挥道德讲堂作用,积极开展各种道德宣讲活动。要积极开展如"弘扬美劳动者摄影大赛"类型活动,积极参与"东莞市及广东省道德模范"等宣传推选活动,大力弘扬道德模范、美护士体现的传统美德、职业道德和崇高品德。开展道德模范"传帮带"活动,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动员和引导全院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自觉践行者。同时,结合宣传"文明服务之星"事迹,开设道德讲堂,每季度开展至少1次活动,并做到记录完整,档案齐全。推进医院诚信建设制度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责任部门:党支部办公室,协作部门:院办公室、工会、各部门、各科室。
 

(5)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按照"一个时期明确一个"的原则,在全院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引导干部职工认知传统、尊重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情感。结合实际,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把经典文化、红色文化融入主题活动,大力倡导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传播正能量,弘扬新风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和时势政治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传统。制作宣传横幅、宣传版面,扎实开展文明礼仪知识普及教育,引导全院干部职工摒弃陋习、讲文明、讲礼仪,塑造文明卫生的良好形象,推动医院良好风气形成。

责任部门:院办公室,协作部门:工会、各部门、各科室。
 

(6)抓好医院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不断加强医院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群众文体活动,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利用历史纪念日和民族传统节日、重大卫生活动日,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和富有特色的文化体育娱乐宣传教育活动,丰富职工生活,培育健康向上、积极进取、协调融洽的团队精神,促进医院和谐发展,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医院简报、宣传橱窗、微博等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强化医院意识形态管理,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强化舆论引导,统一思想,鼓舞士气。大力开展节日文化活动,举办高质量的文化活动。继续开展各类节假日的职工文化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增强医院文化活动氛围。

责任部门:院办公室,协作部门:工会、各部门、各科室。
 

(7)打造乌沙行医人行为文化。按照《职工行为规范手册》,从医德医风、医患沟通、仪容仪表、语言态度、接待患者等方面规范员工行为,形成医院行为文化。

责任部门:院办公室,协作部门:品牌发展部、各部门、各科室。

(五)加强环境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督导检查

总务科要联同感控办、品牌发展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环境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及卫生知识普及的宣传:

推进我院环境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的改善。深入普及健康知识,增强全院人员及群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倡导文明、卫生新风尚,提升市民健康意识和文明素质,教育引导全院人员及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以"灭鼠除蚊"为,开展"除四害"行动,发动群众清理死角,清除积水,不断降低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和降低虫媒传染病发病率。我院总务科要联同各部门,加强院内区域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治理脏乱差,努力改善我院环境卫生面貌。

五、工作步骤

前一阶段,我院领导小组成员已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工作的统一部署,已初步开展了一系列自查自纠、整治工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接下来,我院2016年"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的工作实施共分五个阶段实施:

阶段:规划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7月22日-7月25日)。主要任务:全面动员,安排部署我院2016年"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的工作实施,召开领导小组工作实施会议、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召开动员大会,部署传达上级精神,全面部署行动,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自查整改整治阶段(7月26日-7月31日)。主要任务:加强"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效能监察,对照标准要求,狠抓任务落实。各牵头部门对自己负责的工作要逐项核对进行全面自查整改,集中整治本单位在公益广告宣传、院内环境面貌、文明行为、公共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落实整改措施。已经达到标准的工作项目进行认真总结、保持成绩,对尚未达到标准的项目实施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自检自查(8月1日-8月10日)。主要任务:在保持成绩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对照目标任务分工,对我院的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和测评,做好各项迎接检查评审工作。精心组织迎检汇报材料,制定并落实迎检方案,积极配合市创文办开展测评工作,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第四阶段:"保持成绩、准备迎检并回头看"阶段(8月11日-8月30日)。做好迎检准备,确保顺利通过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对上级部门来院督查结果进行整改,并进行巡查总结与改进,确保全面达标,并自我要求努力创建先进典范,争先创优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推广。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阶段(8月31日-10月30日)。总结深化行动的做法及成效,将文明创建行动常态化,进一步巩固行动成果,形成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并继续保持。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全院上下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各部门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作为当前的来抓,我院2016年"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的实施工作是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标准高,领导小组成员及所属责任部门与协作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本次活动将做到由我院总经理(小组组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院领导业务院长(执行组长)及经营院长(副组长)具体抓、抓具体,周密部署,集中精力,确保落实。要让全院职工深刻理解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性,使之入脑入心。

(二)精心组织,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思想、侥幸心理和畏难情绪,领导小组成员及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全力以赴落实,对照各项标准要求,将责任层层落实到部门、科室,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位工作人员,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要开展不间断进行指导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合力推进,取得实效。

(三)营造氛围,全员参与。要树立先进典型、借鉴先进经验,吸引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热情,逐步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人心、引向高潮。

(四)加强督导检查,完善考评机制。各科室要对自己负责的工作认真检查,对没有达到"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标准的地方,要立即整改,务必使我院2016年"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工作一次通过。我院"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督导考评,确保我院深化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五)"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的奖罚措施

1、针对我院2016年"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均按标准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并迎检顺利通过且取得圆满成功的,将奖励领导小组奖金2000元。

2、针对我院2016年"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成员未能按标准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且检查督查不合格的,将予以惩处扣除责任部门负负责人的当月职务津贴或奖金500元,同时小组组长均负有连带责任,执行组长、副组长惩处扣除当月职务津贴或奖金700元,组长惩处扣除当月职务津贴或奖金1000元。

3、对全院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员工未能将"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背诵及被上级领导检查抽考不合格的,对当事人将予以惩处扣除当月奖金100元/次,科室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将惩处扣除当月职务津贴100元/次,对上级领导检查抽查合格的当事人所在科室将奖励奖金200元/次。

为确保工作进展顺利,我院2016年"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执行组长,要求小组各成员详细阅悉本方案,并按方案具体要求与责任完成以上各项工作。同时,请各小组成员将方案中所管辖范围工作完成的情况(含现场截图、图文宣教材料)以书面文字形式于7月28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wushayiyuan@163.com)。

东莞市长安镇乌沙医院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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