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诊所(医院)的预防措施
(1)在手足口病流行期间,卫生院、诊所要按照要求划出专门的区域或房间用于手足口病患儿的诊断和治疗。
(2)对治疗手足口病的区域或房间要增加消毒次数,根据就诊患儿的情况,可由原来每日2次增加至每2小时一次,有明显污染的要立即清洁消毒。用加有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或漂白粉)的水浸湿拖把或抹布,对地面及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待30分钟后使用。(3)要加强通风,对通风不良的应使用排风扇。
(4)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患儿后,应选用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对手部进行消毒。
(5)收治手足口病患儿的病房不能同时收治其他非手足口病的患儿。
(6)患儿使用过的被褥等用品应用高于70℃的水进行洗涤消毒;桌椅等设施和物品用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溶液擦拭消毒,待30分钟后使用。
(7)在接触手足口病患儿污染物时应戴手套;接触被污染的物品或者脱手套后要立即洗手。
健康热线:0769-8539 9120 健康咨询QQ:1219 8589
医院地址: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村李屋大道
粤ICP备14096770号-9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1859号
Copyright @ www.wsyy120.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未经许可不得转载。xml地图
本站图片均来自于网络,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乌沙医院删除